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最新公告,对全省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作出优化调整。自2026年10月15日起,河南正式形成郑州、许昌两大中院分片管辖的知识产权审判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为全省科技创新与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许昌中院管辖范围
从10月15日起,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跨区域集中管辖发生在河南许昌、漯河、平顶山、南阳、驻马店、信阳辖区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
具体包括: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纠纷
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
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权属及侵权纠纷
垄断纠纷民事、行政案件
同时,许昌市域内,除依法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由许昌中院审理。
二、郑州中院管辖范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发生在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濮阳、焦作、三门峡、商丘、周口、济源辖区范围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
管辖案件类型同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同时,郑州市辖区内,除依法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由郑州中院审理。
三、新旧案件衔接:已受理案件不变更
公告同时明确:本公告施行前已经受理、尚未审结的上述知识产权案件,仍由原受理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不因本次管辖调整变更管辖法院。
2026 年 10 月 15 日起,新规正式全面执行。
公告同时明确:
该公告执行前已经受理、尚未审结的上述知识产权案件,仍由原受理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不随本次管辖调整变更。
提醒广大企业、科创主体、法律从业者:今后河南技术类知识产权诉讼,将按照本公告划分归属郑州中院、许昌中院管辖。建议起诉前提前确认管辖区域,精准高效维权,避免跑空。
(正观新闻记者 鲁燕)
编辑:宋雨馨 二审:黄修成 三审: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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