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住房配套费用提取业务、新增购房契税提取业务;上调普通家庭贷款额度、提高重点群体贷款支持力度;推行贷款业务 “减证便民、一次办结”……10 月 10 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效能,精准保障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丰富住房消费服务供给。
《通知》明确,拓宽提取范围、优化信贷政策、深化减证便民改革。在拓宽提取范围方面,新增住房配套费用提取业务、新增购房契税提取业务。同时,取消部分提取对户籍地、社保缴存地的限制,调整后,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购房及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供有效手续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及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支出总额。
在优化信贷政策方面,上调普通家庭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家庭在郑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 120 万元调整为 130 万元。提高重点群体贷款支持力度。养育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在郑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 144 万元调整为 156 万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180 万元。拓展组合贷款业务范围。在商品房、存量房组合贷款业务基础上,新增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进一步拓宽职工购房融资渠道。
在深化减证便民改革方面,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全面精简贷款申请材料,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推行贷款业务 “减证便民、一次办结”。以数据共享核验为优先原则,凡是可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再要求职工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仅在数据共享无法核验信息的特殊情形下,才由申请人补充提交佐证材料。
据了解,《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或 0371-65908401 咨询。
记者 孙婷婷

编辑:宋雨馨 二审:黄修成 三审: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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