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寻常的快递取件,竟酿成令人揪心的悲剧。

女子张某退快递时,快递员刘某上门取件,同意张某将快递从楼上扔下。张某让15岁女儿从五楼往下扔,女儿探身窗外时不慎坠亡。事后,父母将快递员及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74.4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快递公司承担30%责任,赔偿29.6万余元,家长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回看这场悲剧,家长监护失职无疑是核心原因。为图方便,家长让未成年孩子站到五楼窗边抛快递,15岁的孩子看似懂事,但对高空探身、抛物时可能失衡坠落的风险,未必有足够判断和防范能力。更值得反思的是,这种危险做法可能并非第一次。一次次侥幸无事,让家长放松了警惕,最终付出生命代价。丧女之痛值得同情,但监护过失不能因此被淡化。父母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能把“省事”建立在孩子的风险之上。

其次,快递公司也难辞其咎。消费者下单上门取件,快递员就应按规范上门服务。涉事快递员没有履行入户取件义务,反而默许、放任高空抛件,既未提醒风险,也未拒绝违规操作,存在明显履职不当。快递公司对员工安全培训和末端作业管理不到位,也暴露了行业服务短板。法院判其承担三成责任,于法有据,也提醒快递企业:上门取件不是一句口号,安全规范必须落实到每个环节。

法院判决体现了过错与责任相一致。依据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责任大小应与过错程度相匹配。家长重大监护过失是事故主因,快递员履职不当是次要原因。法院没有因家属悲痛就无限追责企业,也没有因悲剧偶发就免除企业责任。这样的责任划分,避免了“谁惨谁有理”的偏颇,也守住了法律公平的底线。

这场悲剧更是一堂沉重的安全教育课。不少家长嘴上教孩子注意安全,行动上却常常心存侥幸:高空抛物、探身窗外、为图省事违规操作。孩子看在眼里,便会觉得风险离自己很远,对风险的敬畏也随之降低。真正的安全教育,从来不是空洞说教,而是以身作则,守住每一条安全底线。

生命没有侥幸,安全更无捷径。这场悲剧警示我们:快递行业应完善末端服务规范,压实安全责任;广大家长更应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别让一时方便,变成一生悔恨。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左海涛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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