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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抽奖扫不出来,是商家的错,还是消费者的错?
有媒体报道,6月中旬,江苏扬州消费者王先生购买了一箱印着100%有奖的银鹭花生牛奶,并参与扫码抽奖,然而系统显示失败。
客服先是怀疑他提前扫了码,后来又说,二维码在流通环节被他人核销。经销商承认管理疏漏,下属人员私自扫码。按活动奖最高标准赔了6666.66元,并要求王先生删除网上的维权文章。王先生没接受。
7月27日,银鹭转来10000元赔偿款,转账备注里赫然写着“敲诈”。
银鹭市场部负责人刘女士回应称,“我们内部确实是定性他是敲诈了,我们也报警了。”至于备注“敲诈”的情况,她坦言是公司财务人员出现了“操作失误”。
一边协商赔钱,一边给消费者定性为“敲诈”,一边报警,这种操作简直匪夷所思。
我们知道,“敲诈”不是什么小事,而是一个刑事罪名。如果王先生真是敲诈了,银鹭坚决不赔、报警处理才对。如果王先生合理维权,凭什么给人家扣上“敲诈”的恶名?更何况,员工私自扫码核销,导致消费者参加不了抽奖活动,这不本来就是银鹭管理不严的问题吗?
事情过了一个多月,换来一个刺眼的“敲诈”和一句轻飘飘的“失误”,既让消费者寒心,也暴露出企业的傲慢敷衍。管理管得不到位,钱又赔得不情不愿,骂人还理直气壮,与其说是扫不了码的“戏弄人”,更像是玩不起的“侮辱人”。
当然,此事尚存疑点。比如,有网友指出,赔偿金额这么高正不正常?经销商赔偿的6666.66元,消费者到底收没收?细节值得推敲。
双方都已报了警,相信会得到公正处理。无论如何,“敲诈”与否不能轻易定性。
经历此事,也希望品牌能够坚守诚信底线。100%有奖的承诺背后,须有100%的责任担当。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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