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郑州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郑州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贯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条例》精准实施、规范执行,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极端天气防范应对能力,切实筑牢特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安全防线。

《郑州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是全国首部省会城市极端天气应对领域的专项法规,2026年4月28日经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宣贯会议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市气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政策依据、立法过程及出台意义。应急管理领域专家、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申霞教授围绕法定职责、预警传播、应急处置、责任落实以及当前防汛备汛等关键内容,对《条例》进行了专业解读。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省会城市极端天气应对领域专项立法的空白,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法治体现,是我市运用法治思维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推进特大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围绕应对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系统规定,为全市科学、规范、高效应对极端天气事件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条例》进一步厘清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在极端天气应对中的职责义务,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防灾减灾工作格局。

会议明确,当前正值主汛期,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级各部门要以《条例》宣贯为契机,扎实做好极端天气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深化学习宣传,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强隐患排查,聚焦重点、靶向发力,紧盯黄河及南水北调沿线、城市内涝积水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工地、地下空间等关键部位,开展拉网式、常态化隐患排查,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要严格值班值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重点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一要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链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照《条例》明晰职责边界,细化任务清单,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二要规范响应程序,健全运行机制。预警信号发布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极端天气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组织转移、疏散、撤离危险区人员,对特殊群体采取针对性告知方式。三要强化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等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在重点区域配备卫星电话、长航时通信无人机、应急发电车等特殊装备,确保通信畅通,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和避难场所建设标准。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条例》贯彻实施为抓手,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灾害风险的不确定性,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通讯员:申绍辉  王婷婷  牛帅印)


编辑:宋雨馨 二审:黄修成 三审: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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