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脱口秀女演员唐香玉因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消息引发关注。

这起事件源于两年前的一桩网络侵权案,当时,脱口秀男演员埃克(本名艾克拜尔·阿尔肯)被爆在后台偷拍女演员穿短裤的照片,并发到男演员群中与其他人评头论足。唐香玉随即发文抵制性骚扰。她不仅拒绝与埃克合作,还联合多位女演员共同发声。当时,她的举动得到了广泛支持。

于是,埃克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唐香玉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唐香玉的文章构成侵权,必须删文、道歉并赔偿2.5万元。但唐香玉坚决不道歉,最终对方申请了强制执行。

赔钱可以但拒不道歉,这可能是唐香玉最后的立场——她愿意承担言辞不当的代价,但不能接受自己发声抵制性骚扰的行为被否定。

抵制性骚扰,确实不应该轻易妥协。我们也鼓励女性在遇到性骚扰时勇敢发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然而,我们并不清楚,法院判决唐香玉侵犯名誉权的依据是什么?男演员偷拍、调侃的聊天截图摆在面前,难道不算性骚扰的证据吗?

法院认定侵权,不等于法院认定“性骚扰不存在”,而是意味着,唐香玉的行为或许超越了合理批评的边界,但从公众对“惩恶扬善”的道德期待角度,偷拍者更应受到谴责和惩罚,所以此事才引发了争议。

一边是低俗的冒犯难以约束,一边是仗义发声者承担法律后果,为体现公平的裁量尺度,法院应拿出依据,给公众一个合理解释。

抵制性骚扰本身就存在维权难的问题。作为保护“她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法院判决理应更加慎重,不应忽视公众维权的现实难处。

唐香玉接下来是否会妥协道歉尚未可知,未来如果再遇到类似情况,她是否还会站出来也是一个未知数。无论如何,不能让仗义执言,付出如此高昂的代价。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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