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广东阳江阳春市民反映,三年前,当地的爱心企业向他们村捐赠了一批路灯,但没多久就出现了质量问题,有村民曾因此受伤,一查竟然全部是假冒伪劣的“三无”产品。

捐赠路灯的企业表示,这批路灯是通过正规途径向佛山市一间经销公司购买的,一共花费33万多元,购买了350套太阳能路灯,没想到全部出了问题。

当地企业助力家乡建设,原本是件利民暖心的好事。谁能想到,承载善意的“爱心灯”却成了“伤人灯”。

调查清楚应该不难。此次项目主要涉及爱心企业、路灯生产商及经销商、当地公益组织,肯定有环节出了问题。最核心的疑问是,这些假冒伪劣的路灯是从哪里来的?

正规厂家理应资质齐全、产品质量过关。那么,是否因为路灯生产商本身不合规?中间的经销公司,为什么选择这家生产商?他们之间有什么利益关系?

承接供货的佛山经销商最是可疑。是不是偷偷调包了货品?是否从中吃了回扣?作为产品供货方,其应对产品资质、安全性能承担首要责任。严重的货不对价,恐怕事出反常必有妖。

从爱心企业的角度看,就算是委托经销商采购实物,也不等于将责任一并“外包”。对捐赠的物资,企业应当细致检查和管理。同理,当地公益组织,以及路灯安装使用涉及的相关部门,也理应严格把关。

采购流程简化、验收走过场、资金去向不透明……层层疏漏,给了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也消耗社会善意。

查清劣质的路灯从何而来,同时也需追问是谁拿了多的钱?厘清这些疑问,我们才能回答应该如何做公益?如何让公益真正落地?

爱心不容掺假,公益不可掺杂私利。唯有填补流程漏洞、斩断利益黑手,才能守护公益纯粹性。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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