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店铺,遭上市公司“遇见小面”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索赔七八千元,引发广泛关注。
6月15日凌晨,@遇见小面 发布《致渝见小面的一封信》。创始人宋奇称,向南阳“渝见小面”的老板和老板娘诚挚道歉,并表示决定将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南阳“渝见小面”的老板和老板娘,可以不用改换招牌而放心使用。
同日,“渝见小面”老板李勇在抖音账号发布《致遇见小面宋总及各界朋友的一封信》。针对宋奇“赠送商标”一事,李勇回应:您的品牌我觉得可以赠送小面行业,造福更多合法合规的小商户。
6月16日,针对上述事件,重庆市小面协会发布“关于规范行业商标维权、共建良性营商生态的倡议”。
倡议提到,“渝”为重庆地域行政区划简称,“小面”属于餐饮通用商品名称,二者均属于公共资源,不具备商标独占权属,业内主体可依规善意、合理使用。重庆小面是承载巴渝民俗文脉的地域公共品牌,归属全体行业从业者,倡导全行业共享,不支持单一企业独家垄断。
协会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裁判与适用标准,明晰行为界定边界。一方面甄别恶意侵权、仿冒品牌等行为,另一方面认可小微商户对地域文化符号、品类名称的正常使用,兼顾品牌方知识产权与小微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编辑:刘地
二审:赵柳影
三审:安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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