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超硬材料等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应询答记者问。

问: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超硬材料、稀土设备和原辅料、钬等5种中重稀土、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请问中方此次出台出口管制政策,有什么考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10月9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对超硬材料、稀土设备和原辅料、钬等5种中重稀土、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将于11月8日正式实施。此前,我们已经向有关国家和地区作了通报。

此次列管的相关物项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中国依法依规实施出口管制措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更好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地履行了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中国政府愿与各国一道维护全球产供链稳定畅通,相关措施不针对任何国家和地区,对于合法合规的出口申请,中方将在审查后予以许可。同时,中方愿通过双边出口管制对话交流机制,与相关方就出口管制政策和实践开展沟通对话,共同促进、便利合规贸易。

(来源:商务部网站)


编辑:程绮航
二审:李记波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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