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处遍布全身的伤痕、严重受损需要手术修复乃至切除的器官、即使在怀孕期间依然逃不过丈夫的暴打……近日,两年被家暴16次的小谢终于等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正义宣判,施暴者贺某阳因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获刑11年。这起家暴案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因为施暴者的恶劣,还在于法律的前期干预未能有效阻断家暴的持续升级。
躺在病床上的小谢。 图据央视
据央视报道,屡遭家暴的小谢六次报警,并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贺某阳两次收到《家庭暴力告诫书》。令人痛心的是,公安机关督促加害人改正错误的文书,并没发挥约束贺某阳暴行的效力;保护受害人安全的民事强制措施,没能成为小谢的护身符。本应是家暴防治体系中的关键防线,为何没能为小谢撑起人身安全的保护伞?
小谢的维权之路颇为辛酸。第一次报警时,警方仅对贺某阳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报警,才开出《家庭暴力告诫书》。2023年4月,小谢携带证据到成都武侯区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和离婚申请时,竟因提供的是施暴方身份证复印件、不符合办理要求,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正是当晚,贺某阳对小谢实施了最严重的一次暴力。
小谢的惨痛经历发出警示:反家暴不是一纸文书就能完成的使命。人身安全保护令虽具法律威力,却因申请门槛高、举证难、执行响应慢等梗阻,难以及时为受害人隔绝风险。警方的保护力度赶不上施暴方变本加厉的速度,工作流程的要求对接不上受害人的现实需求,反家暴制度的善意便会在执行层面逐渐消解,最终眼看着受害者一步步坠入绝望的深渊。
司法严惩固然是对施暴者的有力震慑,但阻止家暴悲剧的关键,还在于将事后惩处前置为事中干预和事前预防。据报道,重庆警方不仅会在确认家暴行为后会快速向施暴方发出告诫书,还会同时告知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且该申请在派出所就能完成。这一实践提供了可推广的范本,保护更多人免受家暴还需进一步消除反家暴政策的落地“温差”。只有将受害人的安全置于流程设计的中心,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受害人的求助路径,才能让反家暴保护机制彻底从“纸面”走向“地面”,织成覆盖全面、守护及时、震慑有力的人身安全防护网。
家庭暴力触碰法律红线,绝非可以私了的“家务事”,若施暴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还会涉嫌刑事犯罪。对家庭施暴者建立后续跟踪制度,家暴告诫书才会长出牙齿。简化举证标准和流程步骤,人身安全保护令才不会难产。阻止小谢的悲剧重演,应从不轻视受害人的每一次报警求助开始。
(原题为《两年被家暴16次!家暴告诫书岂是一纸空文》 作者 辛音 来源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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