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柳波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5年8月1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和工作需要,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任柳波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来源:三门峡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梁姗姗
二审:李记波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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