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东财经大学多名即将入学的硕士新生向媒体反映称,接到学校通知男生将入住的28栋宿舍楼和此前校方招生宣传的33栋研究生宿舍楼并不一致,“条件更差、费用更高”。同时,33栋宿舍楼部分房间被改造成了对外经营的公寓,学生认为该举违反规定。
经查阅,至今有效的广东《省属公办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有规定,“学校应首先保证履行正常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严控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前提下,方可将闲置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此外,《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工作指南》第二章第八条也规定,“学生公寓不能兼做其他用途” 。
▲广东财经大学33栋研究生公寓。图/广东财经大学公众号
澎湃新闻:新生的“较真”绝非“斤斤计较”
一定程度上,新生“较真”能倒逼高校提升管理透明度。若学校能主动公开宿舍分配依据、定价标准,并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如听证会、意见反馈等渠道),或许能提前化解争议,而非等到舆论发酵后才被动应对。
对新生而言,较真是权利意识的觉醒,但需避免情绪化对抗,学会通过理性沟通推动问题解决;对高校而言,争议是改进治理的契机,需从“被动回应”转向“主动服务”,以透明化、人性化的管理赢得学生信任。
高校若能以此为镜,优化资源分配、提升治理水平,或许能让这场争议成为构建和谐校生关系的转折点——毕竟,教育的真谛,不仅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培养能独立思考、敢于表达、善于沟通的“完整的人”。
新京报:对外经营当经得起公益属性拷问
高校学生宿舍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如果学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校方则可能有违“以生为本”原则,还可能给公众带来学校“重经营轻服务”的消极印象。作为具备公益事业属性的高校,应避免出现这种情形。
公办高校不是市场经营主体,涉及学生权益的决策应经得起教育公益属性的拷问。此次宿舍争议事件也提醒,学生宿舍与商业公寓、公益事业与商业项目需有清晰的边界,而优先保障学生的住宿权益,是公众对高等教育的基本期待,也是高校需要恪守的底线。
红星新闻:学校应以身作则充分释疑
招生宣传通常都会展示学校最好的一面,这是人之常情。只不过,招生宣传能否和现实情况一一对应,主要还得看学校对待学生的态度。当新生真正入学时,是否一定就能为其分配此前宣讲所称“学校最好的宿舍”,恐难言必然。
在学生住宿需求尚未充分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宿舍用于商业出租,是否合规?对相关情况充分释疑,既是对所涉学生负责,也是学校政策公开透明的应有之义。
高校是传道受业解惑之所,其应对学生不满的具体行动,也是学校教书育人能力的直观体现。当学校以身作则带好头回应学生关切,学生自然能从中找到正确的参照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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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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