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

#服务员当面倒入罐装可乐一杯卖50元#

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

引发关注。

事情起于7月20日,

一名网友发布视频称,

其在上海和平饭店点了一杯可乐,

服务员当面倒入一瓶罐装可乐,

售价50元。

同款雪碧售价相同,

750毫升依云矿泉水售价90元。

视频截图

7月23日,

上海市黄浦区市监局回应称,

该定价属市场调节价,

商家可自主定价,

只要明码标价

且消费者自愿买单即合法

和平饭店工作人员也表示,

店内所有消费需加收服务费

(但未公开具体比例),

同时允许自带酒水,

不过要收取300元开瓶费。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多数网友表示赞同,

认为和平饭店地段环境、历史地位

摆在那里,

价格贵有其贵的道理,

只要明码标价就行。

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

价格明显不合理,

有人调侃称倒入杯中这个动作47元;

有人质疑明码标价即合法;

还有人质疑开瓶费涉嫌违法。

那么,

饭店将3元罐装可乐倒入杯中

以50元售卖,

此定价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自带酒水收取300元开瓶费,

是否合理合法?

饭店收取服务费却不公开比例,

合法吗?

消费者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的专业解读!

1、饭店将3元罐装可乐倒入杯中以50元售卖,此定价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明码标价即合法吗?对于高溢价,法律有哪些规定?

马丽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享有自主定价权。上海和平饭店将罐装可乐倒入杯中售卖,其定价50元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若商家进行了明确的明码标价,从形式上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明码标价要求经营者清晰标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计价单位等信息,让消费者在知晓价格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是否购买。

不过,虽然法律赋予自主定价权,但也并非毫无约束。《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指出,商品或服务价格应符合一定要求,如价格水平、差价率、利润率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服务的合理幅度(通过改善经营管理等合法途径实现的高利润除外)。但在实际监管中,由于市场复杂且波动大,“合理幅度”的界定较难。若该饭店能说明高溢价源于成本因素(如场地租金、人力服务等),且过往类似情况无明显异常,通常会被视为合法定价。

简言之,若饭店已明码标价且未欺诈,其定价行为本身不违法,但高溢价可能引发道德争议。监管部门通常仅干预未明码标价或欺诈行为,而非直接限制价格。

2、自带酒水收取300元开瓶费,是否合理合法?饭店收取服务费却不公开比例,这种做法合法吗?

马丽红:关于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在法律层面尚无全国统一明确禁止性规定。从民事合同角度看,若饭店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自带酒水需收取300元开瓶费,消费者仍选择自带酒水并在该饭店消费,可视为双方达成了一种合意,一定程度上具有合法性。但如果开瓶费过高,明显超出合理成本范围,涉嫌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例如,若市场上同类饭店开瓶费普遍在50元-100元,该饭店300元的开瓶费就可能因过高而不合理。

对于收取服务费却不公开比例的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饭店收取服务费应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比例等关键信息,若未公开,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服务费,有权要求饭店返还或进行合理说明。

3、消费者若认为在饭店消费过程中遭遇价格欺诈,权益受损,可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马丽红:当消费者认为在饭店消费遭遇价格欺诈,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首先,消费者可直接与饭店进行沟通协商,要求饭店对价格问题作出合理解释,若存在价格欺诈,可要求退款、赔偿等。若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会依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解决方案。

消费者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饭店价格行为进行调查,若查证饭店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另外,消费者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要求饭店承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务必保留好消费凭证(如发票、消费清单)、价格标示证据(如菜单、店内价格牌照片)等关键材料,以便有力支持自身诉求。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晨
二审:李记波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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