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由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今年5月我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9起,未造成人员伤亡,提醒市民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加强电气线路检测和用火用电安全检查,减少火灾事故的出现。
据统计,5月1日至31日发生的19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中,从起火原因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故障(热失控)6起、车辆电气线路故障8起,从电池类型看,已查明的着火电动自行车电池为铅酸电池4起、锂电池10起。
火灾原因多是线路或电池故障
5月2日,郑东新区茉莉公馆南门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1000元。起火原因:道路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品牌:永久。
5月3日,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与六合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900元。起火原因:道路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品牌:台铃。
5月4日,金水区金城大道与通礼街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2200元。起火原因:道路停放的电动车蓄电池故障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未知。
5月16日,中牟县万洪路与和风路交叉口西侧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1000元。起火原因:道路停放的电动车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品牌:淮海。
5月24日,新郑市双湖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东南角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800元。起火原因:道路停放的电动车蓄电池故障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星恒。
5月27日,管城区紫荆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新郑路3号院8号楼楼下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10050元。起火原因:室外停车棚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品牌:依莱达。
5月27日,惠济区新城路与天河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北胖庄1号院2号楼2单元地下车库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500元。起火原因:地下、半地下停放的电动车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品牌:金彭。
5月29日,二七区祈福大道金水河交叉口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约3000元。起火原因:道路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故障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小牛。
预防电动车“上火”的注意事项
对于电动车车主来说,安全使用电动车需要注意这几个方面:
按照电瓶容量大小的不同,一般电动车在8-10小时内就能充满电;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有人看护;严禁在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也不要将电动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电动车应当在物业单位设置的集中充电处区域充电,不要“飞线”充电;阴雨天气,电动车不要在露天的环境下充电;不得在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场所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明火;电动车在充电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危险;电动车不要私自加装音响、照明等设备,不可自行改装、维修蓄电池。购买电动车应当选择有国家合格生产标识的,不购买三无或假冒伪劣的电动车,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对于物业管理人员来说有条件的小区,应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应满足消防安全条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应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架空层、首层门厅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的行为。
郑州消防提醒居民群众应自觉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编辑:胡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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