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主要目标
到2027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到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到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全面建成。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
■ 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 实施生物育种重大专项,选育高油高产大豆、耐盐碱作物等品种,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 加强大型高端智能农机、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加快实现国产农机装备全面支撑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 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农业技术,健全智慧农业标准体系。
■ 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延包配套制度。
■ 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健全承包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依法保护承包农户合法土地权益,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 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
■ 创新推广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服务由粮油作物向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拓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
■ 推动有需求的县乡村加强田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 鼓励大型电商平台、物流、商贸等主体下沉农村,发展农村电商服务网点。
■ 加强中国农业品牌文化赋能,推进农业品牌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相融合。
■ 创新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培育乡村工匠,推进乡村传统工艺振兴。
■ 深度开发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强农业文化遗产、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保护。
■ 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健全农村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 推动县域产业加快融入邻近大中城市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梯次向县域转移。
■ 支持涉农高校、企业办好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开展农民工急需紧缺职业专项培训,健全跨区域就业服务机制,建立区域劳务协作平台。
■ 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 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并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来源:新闻联播微信公号)
统筹:李记波
编辑:王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