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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公众号,发布“关于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说明”,其中提到,学校、法学院不存在所谓的“10%末位淘汰”制度,李力教授聘期内发表论文情况明显低于考核要求,未完成所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学院认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前一日,该校李力教授因考核不合格当场退群,并在朋友圈发文称,自己4年发表论文16篇,“四年考核都合格,还有一年优秀,怎么合到一起就不合格了呢?” 

社交平台流传的朋友圈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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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授的“罪己诏”一出,立刻引发公众对于末位淘汰制的争议,不少网友为老教授感到不平。一方面是有很多人苦末位淘汰制久矣,另一方面,该教授称自己马上要退休了,由此引发人们对于公平的质疑:是否就是让将退休者背负不合格指标? 

校方及时回应,澄清了有关事实。此前,涉事学院工作人员也表示,考核是按照学校规定以及引进李力教授时的合同规定进行的,与末位淘汰并无关系。由此说明,校方是按章办事,并不存在冤枉教授的情况。然而,李力教授坚持认为,学院对其论文只进行形式审查,这样不公平、不合理、不科学。

作为局外人,我们很难判定此事的是非对错,但相信涉事学校及法学院最终会做出合理的判断与处置。李力教授提到的“无脸见人”其实也大可不必,其教学与科研成就有目共睹,不如放下思想包袱,与校方共同推动考核日益完善,惠及更多师生。

此事将高校考核搬到台面上,有其正向意义,双方的说辞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思考角度。其中有一点或许可以达成共识:高校理应了解并重视考核对象的想法及建议,确保考核标准科学严谨、与时俱进,同时杜绝形式主义,防止“内卷式”竞争。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左海涛
二审:陈若松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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