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视剧《甄嬛传》余莺儿的扮演者崔漫莉在直播间自曝,在浙江东阳市横店镇拍戏时,曾酒后无证驾驶并肇事逃逸,引发网友热议。对此,律师表示,无论其自曝属实与否,都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如果崔漫莉自曝的交通违法行为能够坐实,且在追诉期内,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如果是她自己编造的,其行为则涉嫌寻衅滋事,同样可能面临处罚。
![](https://media.zhengguannews.cn/picture/catch/202502/12194845141.jpeg?x-oss-process=style/newsdetail)
崔漫莉在直播时称,她曾在横店拍戏期间酒后无证驾车返回酒店,倒车时撞到他人停放的车辆,导致车门凹陷。事故发生后,她与朋友未联系车主或报警,直接逃至另一酒店躲避。次日返回现场,得知监控损坏后,崔漫莉表示摄像头坏了,那她还怕什么。此外,她还透露曾在驾照过期的情况下继续驾车。对此,网友愤怒表示:“人怎么能素质低下且无知到这种程度。”
事件发酵后,据红星新闻报道,东阳警方针对崔漫莉所说情况已介入调查。2月12日,崔漫莉在回复红星新闻记者的短信中称,自己说的是做梦的事情,乱吹牛的,“怎么可能是真实的事情,就是做梦梦到的事情。”
崔漫莉的言行再次点燃了网友的愤怒,纷纷要求“查她,属实严办,不属实,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
在分析对此事件的看法时,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告诉记者,如果崔漫莉的自曝属实,对于当时酒驾,由于已无法进行酒精测试,事后已难以追究。但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如果坐实,从其自述的后果看,该行为可能构成交通违法,但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犯罪的程度,可以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他人车辆因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崔漫莉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她的交通违法行为能证实有朋友怂恿,同行的朋友也要对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按崔漫莉所述,该行为发生在很久之前,是否过了追诉期?张起淮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如果受害车主报警了,相关部门也已立案调查,那么违法行为不受两年追诉期的限制,否则确实无法再进行追诉。”张起淮说。
张起淮同时表示,如果崔漫莉自曝的情况是她自己编造的,属于无中生有,作为公众人物,公然编造违法行为,并如此戏谑地讲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那么她的行为则涉嫌寻衅滋事,同样可能面临处罚。
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一言一行都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影响力,因此更应谨言慎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崔漫莉此次的自曝行为无论属实与否,都已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此事件再次提醒公众人物,应时刻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增强法律意识,以良好的言行举止为社会树立正面榜样。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统筹:王长善
编辑:孙露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