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关注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关心民生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大会共确定14件议案。

据悉,截至2月8日20时,大会秘书处议案建议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4件。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所提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议案,建议将代表所提议案分别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办理。

其中,马玲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部分修改的议案,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承办;张黎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的议案,孙会萍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吕林坡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议案,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承办;何飞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张黎明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商城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张黎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中医药条例》的议案,陈炎亭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中医药条例》的议案,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承办;刘本彩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嵩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米宗周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嵩山风景名胜区立法工作》的议案,刘本彩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的议案,张黎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郑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议案,陈炎亭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议案,由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承办;张黎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的议案,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承办。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本次大会,与会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对郑州发展提出的“挑大梁、走在前”的目标和“七个要”“五个在”的具体要求,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民主法治建设,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依法向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就议案办理工作,议案审查委员会提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代表议案涉及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项目的研究和审议,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为开创中心城市新局面提供法治保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听取、充分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另外,截至2月8日20时,代表已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82件。对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将由大会秘书处交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办理。

记者 袁帅

来源:郑州日报


编辑: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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