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该局发布公告,鼓励对“校园餐”重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根据公告内容,对“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可进行依法举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非法或非正规渠道进购食品、食品原料;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涉及“校园餐”食品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及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拨打0371-12315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等方式,对学校(含托育机构)食堂及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供餐单位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记者 李爱琴




编辑:李洪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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