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荥阳市政协紧紧围绕民生福祉,以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为主旨,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出发点,以“提、立、办、督、评”为工作的主轴线,推动提案工作整体水平实现新提升。

政协提案作为党和政府听取民声民意、推动改进工作、促进民生改善、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有效方式。一份高质量的政协提案,既反映着政协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又能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化解社会矛盾。

夯实提案质量基础,狠抓三个案前环节

荥阳市政协将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作为委员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调研、培训、选题3个案前环节,不断提高建言的“靶向性”、资政的“含金量”、监督的“有效度”。

坚持“不调研、不议政”,聚焦荥阳经济发展的大事要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社会治理的堵点痛点,荥阳市政协组织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大批内容翔实、观点鲜明的高质量调研成果,不仅有效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也为撰写高质量提案奠定了基础。

组织开展专家培训。荥阳市政协结合政协委员履职需求,有针对性地邀请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民进河南省委员会、民革郑州市委员会同志就提升履职水平、提案撰写、调查研究作专题辅导报告,巩固提升全体委员履职能力。

加强提案选题引导。荥阳市政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突出围绕中心大局转、围绕民生民意转的政协工作思路,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规划、项目建设、改革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实事等确定选题,形成靶向准、切口小的选题目录,服务政协委员提交精准度高、含金量高的提案。

严格提案立案审查,完善三级审查制度

荥阳市政协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立案标准,规范“撤、并、改”,进一步完善提案委初审,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复审,联合终审的三级审查制度。在全会期间由提案审查委员会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5个方面对提案内容精准分类。由提案委初审,将反映党委政府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并具有较强可行性问题的提案,选作初步立案提案。

会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立案提案进行复审,根据职能分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将提案交由承办单位办理,确保所有提案交办对口、分办合理;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提案,交办前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为高质量提案办理、成果转化打下坚实基础。

督查局复审之后,召开提案终审联审会议,提案委员会成员、督查局、提案委三方会审,切实履行终审职责,特别是对疑难提案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作出终审决定,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确保提案立得住、有共识、能办理。2024年,提案委初步立案188件,经三审把关后,实际立案137件,较2023年下降34件。做的是减法,提的是质量,2024年所立提案质量较上年有较大提升。

强化提案办理落实,构建三级责任体系

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有少数承办单位重答复轻落实,还有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不重视,只是简单地走程序,完成了提案办理,至于成效好不好、群众满意不满意没有考虑。为此,荥阳市政协构建党政领导领衔办、提案委员成分包办、承办单位具体办的三级责任体系,推动提案办理办出“真成效”。

实行领导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制度。每年从立案提案中遴选出10件重点提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党政领导就领办督办重点提案分别作出批示,结合办理情况开展督办或调研,引领带动同类提案的办理落实,达到“办好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推动提案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发挥提案委成员分包督办作用。提案委委员对提案进行归类、分解,提案委委员每人负责督办10件以上提案,通过实地调研、电话联系、微信沟通等不同形式,督促提案办理的进度,组织委员到承办单位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协商办理提案。

履行承办单位具体落地职责。各承办单位主动和政协委员联系,面对面沟通提案办理,确保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提案工作呈现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的良好格局。

创新提案督办方式,形成三方督办格局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前期提案办理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计划,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的基础上,荥阳市政协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工作内容,形成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督查、市委巡察组巡察、市政协提案委定期督办的“三位一体”督办工作格局。

聚焦提升协商实效,以提质增效为落脚点,启动严格的提案办理质量分拣机制,提案委委员对提案答复情况进行审查,从中评选出好的提案答复10件,评选出进一步督办的提案10件,进行二次督办,对预期达到的办理效果与承办单位进行协商。经过二次督办,一些“跳起来就可以摘到桃子”的提案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严格对办理结果进行分类。对已经解决落实的问题,办理结果确定为“A”,并要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真正落实到位;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办理结果确定为“B”,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跟踪督办,直至办结;对暂不具备条件或有关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问题,办理结果确定为“C”,要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政协委员的理解。

同时,严把提案答复意见和落实措施审核关,邀请提案者对承办单位“办后”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进行满意度测评,分类和测评结果作为承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外,为进一步激励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荥阳市政协每年对好提案、优秀提案领衔人、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进行表彰,其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荥阳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多措并举,积极优化相关配套服务,建成公共充电桩2284个,车桩比例为4.8:1,高于国家规定标准,政协提案从纸面成为现实,转化成了惠民实事。围绕该提案拍摄的短视频《荥阳充电桩建设暖民心》在新华网推出后,浏览量达到80.4万人次,创政协宣传历史新高。

记者 姚辉常 文/图


编辑:王洋
统筹: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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