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将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
《议定书》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开放中新双方服务贸易和投资市场。在市场准入方面,中新双方以负面清单模式作出了服务和投资开放承诺,是我国第一个以负面清单方式完成的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在规则方面,双方在服务贸易、投资、电信服务等领域建立高标准制度性安排,并进一步拓展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议定书》的生效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两国服务贸易和投资合作潜力,不断充实中新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的发展。
2008年10月,中国和新加坡签署自贸协定,2011年7月和2018年11月分别签署修改和升级自贸协定的议定书。2020年12月8日,中新共同宣布启动中新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谈判。2023年12月,中新两国签署《议定书》。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升级议定书正式生效有关情况
11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与新加坡副总理颜金勇在中新双边合作机制会议上共同见证成果展示,包括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今年12月31日生效。目前,中新双方均已完成各自生效程序,将如期生效。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介绍了《议定书》正式生效的有关情况。
一、《议定书》的主要内容和生效背景
《议定书》在2008年中新自贸协定及2018年升级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双方服务投资自由化的规则水平,并采用负面清单模式作出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承诺。《议定书》涵盖序言、跨境服务贸易、投资、电信服务、数字经济合作、其他条款和一般性条款7个部分,以及中新双方的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负面清单附件。
《议定书》的生效将助力中新两国经贸关系进一步深化发展。中国连续11年保持新加坡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新加坡是中国第二大外资来源地、中国对外投资最大目的国。《议定书》生效将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友好、自由和透明的政策保障,增加贸易和投资市场准入机会。
二、《议定书》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有诸多亮点
《议定书》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重要成果,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有以下几个亮点:
第一,采用了负面清单模式承诺市场开放。《议定书》是我国第一个以负面清单方式完成的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升级后,除一方负面清单明确列出的禁止或限制性领域外,另一方企业可从事其他所有服务贸易和投资活动。同时,除部分需保留政策灵活性的领域(列于保留及不符措施减让表清单二),双方对服务贸易和投资领域开放现状作出了“棘轮”承诺,对受到“棘轮”约束的领域,双方开放措施不得回撤。这些规则的纳入,将为两国贸易投资创造更加稳定可靠的制度环境。
第二,设置了高水平服务贸易规则义务。一是跨境服务贸易方面,根据升级后的国民待遇、市场准入、最惠国待遇、当地存在等条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对方国家开展业务时,享有与当地企业相同的待遇,能避免受到各种类型的歧视性限制。二是双方对国内规制作出承诺,两国对贸易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证要求等,都要以合理、客观、公正和透明的方式实施。三是《议定书》纳入电信资源分配、电信接入和使用、互联互通、号码携带、转售、网络元素非捆绑等高水平条款,确保双方服务提供者能够以合理、非歧视和透明的方式接入和使用公共电信网络服务,享受移动服务携号转网,以合理费率获得公共电信服务,并可按照需求选择电信网络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第三,进一步升级了投资领域有关规则。一是投资自由化方面,《议定书》升级了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条款,纳入了禁止业绩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等高标准义务,要求外资企业享有与本国投资者相同的待遇,不得对外资企业有出口比例、当地含量、技术转让、公司管理人员国籍等要求,为企业开展投资经营创造了友好环境。二是投资便利化方面,《议定书》简化了投资申请和批准手续,鼓励开展商业配对活动,便利企业获得投资信息等,同时还纳入争端预防条款,帮助企业以更好方式解决投资中遇到的问题。
三、《议定书》的市场准入开放承诺将给双方企业带来更多实惠
新方承诺对中方进一步开放服务和投资市场。一是对除了啤酒、香烟、拉制钢等少数产业之外的绝大多数制造业投资不设限制。二是在建筑服务以及机械、航空、海洋等专业工程领域,新方取消对专业人员持股比例和控制权等方面的限制,中国的建筑公司和专业工程公司在新拓展业务的限制进一步减少。三是新方在环境保护、国际海运、专业服务(法律除外)、商业服务等多个中方重点关注领域作出了高水平开放承诺,中方企业可以在新加坡开展广泛的商业市场研究和咨询,技术测试和分析(测量、绘图和摄影除外),提供会计、审计和税务等专业服务,参与国际货运和客运、船务代理、船务经纪、国际拖带等服务。
中方也进一步扩大对新方开放力度。一是根据国内最新开放成果,对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总体“清零”,除传统制造业行业外,新方企业还可以全面投资中国高端制造、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等领域。二是在货物运输、环境服务、分销、陆上石油开采、旅游、医疗、法律、能源分销等广泛领域作出更开放承诺。例如新加坡律师事务所能够以代表机构的形式提供本国、第三国及国际法律事务;可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代表机构,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以协议方式相互派驻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实行联营。
四、推动高质量实施《议定书》下一步工作
目前,中方各相关部门均已做好《议定书》履约准备。下一步,商务部将与新方一道,并会同国内相关部门和地方,持续深入做好《议定书》高质量实施工作:
第一,做好《议定书》实施指导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和驻外经商机构,加强对企业用好协定的支持和服务,确保双方企业和人民及时享惠。
第二,做好《议定书》实施效果监测。会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协定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梳理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新方加强协定实施沟通交流,确保两国高质量实施协定规则和义务。
第三,加强互动交流。目前,《议定书》全部文本和附件均已通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链接:http://fta.mofcom.gov.cn)公布,有关企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查询中新自贸协定进一步升级有关规则内容,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我们将及时解答。
(来源:商务部网站)
统筹:王长善
编辑: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