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的小丽在一餐厅就餐时,遇到一视频博主拍摄探店视频。虽已明确表示不想入镜,但之后她的影像还是出现在了短视频平台上。于是她将平台和餐饮门店告上了法院。

法官介绍,平台方和商家此举,侵犯了小丽的肖像权。经法院释法和调解,短视频平台方将视频下架、向小丽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一万元。

(来源:@央视新闻)


统筹:王长善
编辑:孙露青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