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12月5日消息,财政部就《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成本总和80%以上的,对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整体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关于就《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5年1月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的“财政法规管理系统”(网址:http://fgk.mof.gov.cn)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财政部    

2024年12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来源:财政部网站、证券时报网)


统筹:王长善
编辑:程绮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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