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0月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高唤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高唤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唤虎 资料图

​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公开简历显示,高唤虎,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江西乐平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景德镇市委办、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党工委、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党工委、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景德镇市政协等单位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3日通报,高唤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搞特权耍官威

追求低级趣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14日通报,高唤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通报称,高唤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扭曲,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特权耍官威,追求个人享乐,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滥发福利;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长期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任性用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及执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道德败坏,追求低级趣味;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唤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唤虎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统筹:王长善
编辑:孙露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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