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期间,短视频平台上出现了大量“雷军AI配音”的恶搞视频。在视频中,“雷军”锐评了堵车、假期等热门话题,其中还有一些不雅谩骂。有网友调侃称:“国庆上网被雷军骂了整整7天。”
除了吐槽外,视频里的“雷军”还称要投资某某大学。截至目前,平台上相关话题浏览量过亿。10月7日晚,针对网友“为何骂人”的询问,雷军回复了3个发怒的表情。
“雷军AI配音”恶搞相关话题浏览量过亿。
客观来说,部分“雷军AI配音”恶搞视频,也许没有太大的恶意。鉴于雷军的公众人物身份,一些网友用AI配音玩梗未必就完全不能容忍。但凡事得有度,像这次大量的雷军视频中,不乏不雅谩骂,甚至还有疑似谣言的内容,如“投资某某大学”,这就越过了开玩笑、玩梗的界限。雷军的“怒”,也足见这些行为已给本人带来困扰。
近年来,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已在多个领域广泛应用,从图文、视频生成到在线问答,可谓层出不穷。当普通人也能轻松利用AI恶搞名人、大量生成音视频,肯定会给社会带来信息失真、认知混乱等问题。
而且,由AI换脸、变音等催生的侵权甚至犯罪行为,也变得多起来。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三只羊卢某”录音事件,最终被警方证实系嫌疑人通过AI配音大模型平台伪造。今年7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提示》,明确提醒公众警惕“AI换脸拟声”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
在此背景下,雷军等公众人物遭遇AI配音恶搞带来的“困扰”,再次说明规范AI合成技术的应用和传播边界,已非常迫切。
事实上,为AI立法已成为各国监管部门的共识。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其中就包括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但是,落到实践中,这样的原则性要求,如何形成具体的指导、给各方带来明确预期,还有待进一步厘清。比如,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大模型平台,对这类侵权行为到底该承担怎样的责任?相关网络平台若未能及时阻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个月,国家网信办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提供网络信息内容传播平台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规范生成合成内容传播活动,包括提供必要的标识功能,并提醒用户主动声明发布内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内容等。
就此次事件来看,不少视频确实标注了“AI合成”的字样,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还是对雷军本人的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对于名人,是不是进行了标注就可以随意合成、随意恶搞?这个问题也值得探讨。
因此,此次雷军之“怒”能否转化为一个依法处置AI合成侵权的样本,进而发挥“以案释法”的价值,并推动相关规范举措和风险责任的落实,或是一个值得观察的后续。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AI合成技术的门槛越来越低,正因如此,对其应用的规范就应该越严格。
(原题为《雷军之怒,能阻止AI合成滥用吗?》作者 予恒 来源 澎湃新闻)
统筹:陈若松
编辑:周也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