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观看视频
据“乌兰浩特市微分享”微信公众号消息,2024年9月18日,有网民发视频称“在店门口张贴招聘信息,被相关部门要求‘接受处罚’”。起先,当地城管局回应,会有罚款,有规定不允许贴。9月19日,城管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已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正观视评:
按照城管局的说法,罚款是误解,封手机号也是误解。这就让人费解了:城管人员究竟说了些什么,造成女子这么大的误解?而且城管局一开始回应说要罚款,基本也证实了女子所说的话,怎么到后来就成了“误会”?
所谓的违规,完全是照本宣科,不顾实际。一张A4纸大小的招聘广告,怎么就影响市容市貌了?早在2021年,广东高院曾在一则行政诉讼案的判决中明确,在商业区的临街店铺内张贴的招聘广告,不属于违法广告,城管部门未能正确审查区分,就做出处罚,缺乏必要性和适当性。
然而时至今日,仍有类似新闻时不时地出现,一次次牵动社会敏感的神经,相关部门难道没有反思?尤其到了自媒体时代,执法稍有一丝冲突,常常都会引发舆论轩然大波,这更考验着执法服务的水平,影响着执法公信力。
此次事件,官方通报并未消除人们的疑惑,反而引发了更多质疑:执法过程中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误解”?执法人员有没有经过培训?因执法不当带来负面舆情、有损政府形象要不要追责?更有个体户会疑问,今后我招人了,能不能贴招聘广告?怎么贴合规呢?所以通报不是结束,而是一个起点,真正说到做到柔性执法的起点。希望类似事件今后真正可以避免。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左海涛
本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版权归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本文,请后台联系取得授权,并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同时注明来源正观新闻及原作者,并不得将本文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