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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电视台报道,福州市城门镇村民陈先生夫妇反映,他们转包经营的田地在去年被镇政府强制复耕。他们不理解:本来就是农田,何来强制复耕这一说?而且城管来倾倒渣土之前,没有任何前置程序。因此陈先生将城门镇政府告上法庭。

行政判决书显示,被告城门镇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案涉耕地在被强制复耕前被破坏、侵占,其强制复耕行为违反了强制执行程序规定,并且违法。

法院判决书内容

正观视评:

此案过程中,镇政府至少在三个方面存在问题:其一,未能提供关键证据,即所谓的图斑照片,证明案涉耕地真如工作人员所称“有硬化痕迹,不合规范”。提供照片也只是第一步,根据照片进行实地核实也是必要步骤。镇政府拿不出证据,光用嘴说老百姓的田地有问题,这工作会不会太好干了?

其二,执行程序严重违规。镇政府未依法作出公告、未向原告催告、未听取原告陈述申辩,就对案涉耕地进行强制复耕。并且,此次复耕未进行招投标,只由城管自行组织,运送、倾倒渣土。相关人员法治观念的淡薄,实在是令人不解。

其三,案涉田地上遗留了很多石块和建筑垃圾,这让村民无法耕种。而城管办工作人员却称,当时入场倾倒的只是黄土。暂且抛开这个问题,判决书上责令镇政府在30日内将耕地恢复原状,可为何5个月过去了,田里还是很多石块和建筑垃圾?

农民依靠种地过日子,土地却莫名其妙遭到破坏,责任单位必须反思并承担相应的赔偿。镇政府恢复耕地的初衷虽好,但也要依法行政。否则伤害的不只是土地,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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