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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关于一名女子在青岛逆行插队并实施暴力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根据报道,8月28日,青岛崂山风景区,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路虎揽胜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于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疯狂辱骂,连扇对方十几个巴掌,被打司机口鼻流血,但始终没有还手。女子还叫嚣:“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该女子随后驾车逃走。

8月29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发布公告,对路虎女司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视频截图

正观视评:

行拘加罚款,结局很舒适,这是嚣张的“拦路虎”必然要付出的代价。逆行插队也就罢了,自己追尾大巴车,竟然迁怒于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简直无视法律和公德。“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如此狂妄之语,更是对规则的极端蔑视和对他人权利的极端践踏。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让这位“拦路虎”如此有恃无恐?从警方通报可知,女子38岁,这么大个人了,不应该管理不好自己的情绪。所以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是特权思想作祟?无论如何,在法治社会,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应将个人情绪作为伤害他人的借口。

我注意到,被打的男司机全程没有还手,周围的行人也都劝男子不要还手。因为大家都知道,一旦还手性质可能就变了,尤其对方是女子。事实证明这么做是对的,最终女子被行拘。

所以说,面对无理的女子,当忍则忍,法律自会替我们出手。这并不是“怂”,而是用身体的被动占据法理上的主动。当然,前提是保护自身生命安全。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王长善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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