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郑州

四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

郑 旗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之一。

全过程人民民主,集中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和特点优势,既有完整的制度程序,也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有力保障和实现了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人民民主与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全面依法治省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

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深入贯彻中央精神、省委要求,把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贯穿文件起草、《实施意见》审议全过程,认真梳理我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市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吸收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以全面推进党委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牵引,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依法治市制度机制作出了系统化、可操作的改革安排,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郑州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到郑州,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民主主渠道作用,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载体,积极推进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确保联系服务群众、民主协商议事、立法普法宣传、监督重大事项、促进基层治理等功能的充分发挥,不断丰富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郑州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实践中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也必将通过实践不断丰富和完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部署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要求,坚定不移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们要深刻把握法治与经济、法治与改革、法治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表达意愿诉求渠道,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完善支持统一战线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作用的政策举措,更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深化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全民守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坚定不移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以更加澎湃的实践伟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郑州实践不断取得新发展、开创新局面、迈上新台阶。

来源:郑州日报


编辑: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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