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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浙江温州乐清市的陈女士将因病去世的父亲送往殡仪馆后,回到家中和亲朋好友摆了两桌酒席。7月14日,她去殡仪馆领骨灰,村干部却通知说,家属遗体送殡仪馆后不准在家里聚餐,一桌半桌也不行,骨灰需要被扣押3个小时,罚款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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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则新闻,很多网友表示不解:亲人去世摆酒席是民风民俗,也是人之常情,怎么到了有些地方不仅要罚款,还要扣押骨灰了呢?村干部说,“遗体送往殡仪馆后不能摆席,如果未送到殡仪馆,可以摆不超过五桌的宴席。”如此规定的依据到底是什么?

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回应称“对于此项规定,无法律依据,是上级部门规定。”乐清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5000元不是罚款,是丧事简办的保证金,不属于政策,(而是)属于村规民约,是为了配合移风易俗工作。”

说到底,无论是要求交5000元保证金,还是扣押骨灰,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所谓的“上级规定”“村规民约”其实就是行政干预,未免跨越了边界,引发权力滥用的质疑。

据了解,曾经的乐清“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之风盛行,当地有“浙江攀比看温州,温州浪费看乐清”的说法。因此从2017年开始,乐清就开始“除陋习立新规”,向千年陋习宣战。

然而,摆两桌酒席能算触及陋习红线吗?亲朋好友帮忙把父亲送到殡仪馆,回家请吃个饭不是人之常情吗?要求丧事从简可以,但不能脱离实际,否则好心也可能办坏事,陷入被伦理道德评判的被动中。

权不可凌驾于法之上,移风易俗与尊重公民权利也不该是对立关系。希望当地能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反思和完善移风易俗工作,不要忽视了人的基本情感需求。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王攀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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