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降雨较多,潮湿环境容易滋生细菌和微生物,增加食物变质和食物中毒的风险。7月5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醒消费者加强食品安全鉴别能力。
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受潮、变质,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律下架、销毁,不得使用和销售。
要强化进货查验,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同时规范经营行为,严把加工制作关,制作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确保食品的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餐用具应彻底清洗并消毒。制作凉皮、凉粉等米面制品时要现制现售,不得在常温环境下存放过长时间。
消费者要合理选购食品。购买食品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环境整洁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购买、不食用腐烂变质、受污染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物,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妥善保存食品。储存食品时应注意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食物腐烂。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应尽快放入冰箱分类保存;已开封的包装食品,未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不宜久存;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情况的,必须废弃,不要食用。
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还提醒,要正确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如发现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行为,可拨打电话12315投诉举报;如食用购买的食品出现身体不适的,请及时就医。
正观新闻记者 李爱琴 实习生 杨莹莹
编辑:刘婷婷
![](https://static.zhengguannews.cn/wap/assets/images/logo-copy.png)
本文(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版权归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需转载本文,请后台联系取得授权,并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同时注明来源正观新闻及原作者,并不得将本文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正观传媒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保留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