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新郑市城关乡小占庄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王石柱超额收取群众电费问题。王石柱作为郑州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管理不到位,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在收取泰成溪水湾小区商户电费时加收其他费用,超额收取16.32万元,侵犯群众利益。2024年5月,王石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郑市郭店镇山根村村委委员王华明私用道路硬化专项资金问题。2020年7月,郭店镇财政所移民专户向山根村拨付生产道路硬化资金9万元,山根村支付修路材料费、工程费、缴纳税费后结余3.28万元,时任山根村村委主任王华明未按规定将工程款结余按原资金渠道退回,而是将其中的3.02万元用于交纳村电费,剩余0.2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2024年5月,王华明受到记过处分。
新郑市新村镇二十里铺村村委委员周超锋对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问题。2022年在分管二十里铺村财务工作期间,将新村镇标准化仓库项目租赁金50万元存于个人账户,致使村集体资金脱离监管,且存在公私混用现象。2024年4月,周超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集中暴露出在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有的违规套取资金、乱发补贴,有的对村集体资金失于监管、公私不分,有的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站稳人民立场,严守纪律规矩,改进作风形象,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

国之大者在为民,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有力抓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扛牢集中整治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下大气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坚决打好打赢集中整治攻坚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反腐惩恶为民,以分秒必争的作风担当抓实集中整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来源:清风新郑)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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