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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报道,4月23日,网友王先生发帖称,4月9日,他在江苏省南京市区内骑自行车,因没有牌照被罚50元。对此,王先生向交警提出了疑问:“自行车也要上牌?”执勤交警则回复他说:“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4月23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对处理不认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网友提供的罚款单

​正观视评:

八九十年代,自行车确实是需要上车牌和打钢印的,并且人们还得持有自行车执照,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汽车行驶证。不过,在2000年左右,一些地区的自行车上牌制度开始逐渐取消。

而根据2023年公布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4年1月1日起,自行车也不需要再上牌了。至于交警说的:“什么车上路不上牌照?”显然暴露出其专业能力有问题。明明这条新规定已经施行这么久了,为何还会开罚单?到底是交警人员业务知识没跟上,还是有其他私心?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回应,市民如果对处理不认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问题是,一张50元的罚单,就要进行行政复议,公众的维权成本未免也太高了吧。

如果交警处罚错了就应该及时纠正错误,为什么要浪费公共资源?如果经行政复议后,表明交警确实处罚错了,是不是仅将罚款退回就完事了?市民的时间成本又该怎么算?

交警开出罚单的目的,应该是让交通更加顺畅,而不是为了罚款而罚款。毕竟,一味的罚款不仅会治标不治本,还会有损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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