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洛阳市偃师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

韩静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

韩宏武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旭光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温向前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商城街道人大工委专职主任;

高亚飞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延鹏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姬慧勇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侯旭昆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晓卫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魏威同志为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马奇超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秦学敏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建辉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高亚飞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缑氏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延鹏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高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智杏红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淑环同志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偃师区人大常委会)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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